| 時期 | 地方制度 | 特徵 |
|---|---|---|
| 1895-1920 | 縣→廳→支廳 (多次改制,名稱混亂) |
武官總督時期,全部官派 |
| 1920-1945 | 州、廳 → 郡、市 → 街、庄 「五州二廳」(後為五州三廳) |
文官總督時期 設協議會(初期全官派, 1935 年起半數民選) |
只要看到「州知事、郡守、市尹、街長、庄長」這一組名稱,
就是 1920 年(大正 9 年)以後的臺灣。
而「?」是所有州廳之上的最高行政首長 → 就是「臺灣總督」。
邏輯很清楚:既然要把臺灣當成日本的一部分來治理,
就要①採用和日本本土相同的行政區劃名稱,②掌握精確的人口資料。
兩件事是同一套政策的兩面,所以會在同一年發生。
1935 年 11 月 22 日,臺灣舉行史上第一次地方選舉,
選出街庄協議會員與市會議員。
但限制非常嚴格:
① 只選一半——議員半數民選、半數官派。
② 限制選舉權——必須是年滿 25 歲的男性,
且年繳稅額 5 圓以上。
③ 女性完全沒有投票權。
結果全臺有選舉權的人只有約 2 萬 8 千人,
不到當時總人口的 0.5%。
即使如此,這仍是臺灣人第一次投票,具有指標意義。
但要記住:這是「議員」的半數民選,不是「首長」民選——
本題的 (B) 正是靠這個混淆來誘答的。
某組織圖顯示:總督 → 縣 → 辨務署 → 街庄社,各級首長皆由官方派任,
且圖中另標示「保甲」與「壯丁團」作為輔助組織。
此時期的臺灣總督最可能同時推行下列何者?
(A) 舉辦地方議員選舉
(B) 實施鴉片漸禁與專賣
(C) 推動皇民化運動
(D) 設置臺灣總督府評議會
(B)。「縣、辨務署」+「保甲、壯丁團」=日治初期(1898 年前後),
正是後藤新平的時代,鴉片專賣(1897)與保甲制度(1898)同屬這一時期。
(A) 地方議員選舉在 1935 年,太晚。
(C) 皇民化運動在 1937 年之後,太晚。
(D) 總督府評議會設於 1921 年(文官總督時期),也太晚。
做法一樣:先用「行政區名稱」定年代,再用年代刪選項。
當時選了 (B),紅筆訂正為 (C)。
這題的固定動作:先在組織圖上把「首長」和「議會」用兩種記號分開,
再看「民選」兩個字標在哪一邊。
標在議會那邊,就代表首長不是民選的——(B) 立刻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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