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尊嚴 | 人權 | |
|---|---|---|
| 是什麼 | 核心價值、根本理念 | 具體的權利清單 |
| 抽象/具體 | 抽象 | 具體 |
| 內容 | 每個人生而有價值, 是目的,不能被當成工具 |
生存權、人身自由、平等權、 言論自由、受教育權、隱私權…… |
| 角色 | 目的(為什麼要保障) | 手段(怎麼保障) |
| 寫在哪 | 憲法的精神、基本原理 | 憲法第 7~22 條、 各種法律、國際人權公約 |
一句話記住:人性尊嚴是「為什麼」,人權是「怎麼做」。
箭頭永遠是「由抽象往具體」走。
所以正確的說法是:「人性尊嚴的維護,必須透過人權的保障來加以落實」=(B)。
反過來說也成立:如果一個人的人權(生存、自由、平等)被剝奪,
他的人性尊嚴就同時受損。
——這正說明人權是人性尊嚴的具體防線。
【人性尊嚴的地位】
人性尊嚴被視為憲法秩序的最高價值與所有基本權的根源。
我國憲法雖未直接使用「人性尊嚴」四個字,
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多次援引,
並在《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提到「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核心命題(源自康德):人是目的,不能僅被當作手段。
【人權的三個世代】(常考的分類):
① 第一代.自由權(消極人權)——
要求政府「不要侵害我」: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財產權。
② 第二代.社會權(積極人權)——
要求政府「積極幫助我」:受教育權、工作權、生存權、健康權。
③ 第三代.集體權/連帶權——
屬於全人類共享:環境權、和平權、發展權。
三個世代的共同根源都是「人性尊嚴」——
這正好再次印證本題的答案:人權是人性尊嚴的具體展開。
判斷下列敘述的對錯:
① 憲法列舉人民的自由權利,是將人性尊嚴具體化的表現
② 保障人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每個人的人性尊嚴
③ 人權可以在符合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下受到限制
④ 只要政府依法行政,人權就完全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① ○ 憲法第 7~22 條把抽象的人性尊嚴寫成具體的權利清單。
② ○ 人權是手段,人性尊嚴是目的——與本題答案同義。
③ ○ 人權非絕對,可在合憲的條件下限制
(如防疫期間限制集會、為維護秩序限制言論的時間地點)。
④ ✗ 錯在「完全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依法行政正是「合法限制人權」的方式之一,
例如依法徵稅、依法拘提、依法徵收土地。
「完全」「任何」這類絕對用語又出現了——通常就是錯的。
做法一樣:先確認「目的與手段的方向」,再檢查有沒有絕對用語。
這一張掃描沒有拍到作答欄,只看得到紅筆訂正的正解 (B),
因此不確定當時選的是哪一個,這裡就不臆測了。
複習時的固定動作:先在兩個名詞旁邊各標上「抽象/具體」,
再確認箭頭是「抽象 → 具體」;
接著掃一遍選項有沒有「只有」「犧牲」「完全」這類極端字眼,有就先刪。
看完這一頁順手標一下,紀錄會同步到總覽頁—— 標「有把握」的會被劃掉,標「有疑問」的會被標成琥珀色,可以用「只看有疑問的」單獨叫出來。 再按一次同一顆按鈕就取消。紀錄存在這台裝置的瀏覽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