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則 | 意思 | 被違反時的樣子 |
|---|---|---|
| 契約自由 | 要不要簽、跟誰簽、簽什麼內容、 用什麼形式,都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
法律規定「不准這樣約定」 (即使雙方都同意) |
| 誠實信用 |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要誠實、不欺騙 | 隱瞞重要資訊、惡意刁難 |
| 公平正義 | 雙方的權利義務要相當、不過度失衡 | 定型化契約中極不合理的條款 |
| 公序良俗 | 不得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 買賣人口、賭債契約、 約定「終身不得結婚」 |
契約自由包含四個「自由」:締約自由、相對人自由、內容自由、方式自由。 本題限制的是「內容自由」——薪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即使雙方皆同意」這六個字,就是為了排除其他三個原則而寫的:
如果是誠實信用被違反,代表有人被騙 → 但題目說「雙方同意」,沒有欺騙。
如果是公序良俗被違反,代表契約內容傷害社會 → 但低薪僱傭並不違反善良風俗。
剩下的只有:他們的「自由」被法律限制了。
因為「形式上平等」不等於「實質上平等」。
如果完全放任契約自由,經濟弱勢的一方就會被迫接受任何條件。
所以現代法律在勞動、消費、租屋等領域,都會設下「最低標準」,
這叫「契約自由的限制」,也叫「私法的社會化」。
類似的例子:《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審閱期、
《民法》租賃的押金上限、《勞基法》的最高工時。
不是整份契約作廢,而是「違法的那一部分無效,自動改用法律的標準」。
舉例:勞資雙方約定月薪 2 萬元(低於基本工資),
這個約定無效,但僱傭關係仍然存在,
雇主必須依「基本工資」給付,而且還會被主管機關裁罰。
這種規定叫「強制規定」或「禁止規定」——
當事人不能用約定排除它(法律上稱為「不得以契約排除適用」)。
對照組:如果契約違反「公序良俗」(如買賣人口),
那才是整份契約自始無效,而且根本不受法律保護。
兩者的效果不同,這也是 (A) 和 (D) 的差別之一。
下列四個情境,各違反或限制了哪一項契約原則?
① 甲隱瞞房屋曾發生火災的事實,將房屋高價賣給乙
② 法律規定房東不得要求超過兩個月租金的押金,即使房客同意也一樣
③ 丙與丁約定「丁終生不得結婚」,否則須賠償千萬元
④ 某定型化契約規定「業者對任何損害一概不負責任」
① 違反誠實信用(隱瞞重要資訊、欺騙)。
② 限制契約自由(「即使房客同意也一樣」——判準句出現了)。
③ 違反公序良俗(限制他人的婚姻自由,傷害基本人格權,該約定無效)。
④ 違反公平正義(權利義務極度失衡,屬於顯失公平的條款)。
做法一樣:先找「即使同意也不行」這種句子——有它就是契約自由。
當時選了 (C),紅筆訂正為 (A)。
這題的固定動作:把題目裡的「即使……仍……」這組轉折句圈起來。
圈出「即使雙方皆同意,仍會遭處罰」,就能看見被拿掉的是「同意的效力」,
也就是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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