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纏足是古代許多婦女必須從小到老都要承受的痛苦,原因於當時的審美觀。
因此不少女性都視纏足為風尚,下列有關纏足的敘述何者有誤?
- (A) 清廷曾頒布禁纏足之令 ← 正確答案(=敘述有誤的那一個)
- (B) 梁啟超曾經提倡放纏足
- (C) 日治時期的臺灣推動「放足」,使女子生產力大增
- (D) 在民國建立後,政府正式明文禁止纏足的法令,從此婦女得到解放 ← 我的答案
我的答案:(D)覺得「從此婦女得到解放」講得太滿,就選了它
正確答案:(A)真正推動放足的是維新派、日本總督府與民國政府,清廷沒有真的禁過
錯在哪裡
用「語氣」在挑答案,而不是用「史實」在挑。
我看到 (D) 的「從此婦女得到解放」覺得語氣太絕對,就把它圈起來。
但「有誤」題要找的是「事實錯誤」,不是「語氣太滿」。
民國建立後(1912 年 3 月)孫中山確實以臨時大總統名義通令各省勸禁纏足,
這件事本身是對的。
真正的事實錯誤在 (A)。
課本講「禁纏足/放足運動」的推動者,是這三組人:
① 清末的維新派(康有為、梁啟超)——民間倡議,不是清廷政策
② 日治時期的臺灣總督府——「解纏足會」、放足運動
③ 民國政府——1912 年通令禁纏足
清廷(清朝政府)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推行過禁纏足:
清初順治、康熙雖曾短暫下令,但因反彈太大很快取消,
此後兩百多年對漢人纏足採取放任態度。
正確解法
Step 1 把「放足」這條線的推動者依時間排出來
1897
康、梁等成立
不纏足會
(民間維新派)
→
1900 前後
臺灣天然足會
總督府推放足
→
1912
民國政府
通令禁纏足
→
1915
臺灣總督府
正式強制放足
四個階段裡沒有一個是「清廷」。這就是 (A) 錯的地方。
Step 2 逐項檢查其他三個敘述
- ✓(B) 梁啟超曾提倡放纏足——正確。
維新派把纏足視為「弱國弱種」的象徵,
康有為、梁啟超於 1897 年在上海發起「不纏足會」,
主張婦女天足才能強身、才能受教育。
「戒纏足、興女學」是維新運動的重要主張。
- ✓(C) 日治臺灣推動放足使女子生產力大增——正確。
總督府把「放足、斷髮、禁鴉片」列為三大陋習改革。
纏足的女性行動不便、無法下田或進工廠;放足後大量女性投入農作與製茶、
製糖等產業,勞動力明顯提升。
1915 年總督府更以保甲制度強制執行。
- ✓(D) 民國建立後政府明文禁止纏足——正確。
1912 年 3 月,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通令各省勸禁纏足。
(「從此婦女得到解放」是概括的說法,實際上鄉村地區積習難改,
但「政府正式明文禁止」這個事實成立。)
Step 3 為什麼清廷不會禁纏足
關鍵在於:纏足是「漢人」的習俗,滿人女子並不纏足。
清初曾以「移風易俗」為由短暫下令禁止,但漢人反彈極大,
朝廷考量統治穩定,很快就撤回,改採不干涉態度。
此後兩百多年,纏足在漢人社會反而更加盛行,
甚至成為身分與審美的象徵。
真正把纏足當成「國家問題」來處理的,
是清末受西方影響的維新派(民間)、
以及後來的日本殖民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官方)。
記憶點:清廷是「放任」,不是「禁止」。
要記住的觀念
- 「放足運動」的三組推動者,一定要能各配一個時間:
清末維新派(康有為、梁啟超)=民間倡議,1897 不纏足會
日治臺灣總督府=1900 天然足會、1915 強制放足
民國政府=1912 通令禁纏足
- 日治時期臺灣的「三大陋習」改革:斷髮、放足、禁鴉片。
其中鴉片採「漸禁」(專賣特許),斷髮與放足則透過保甲、
社會團體推動。
- 放足的意義不只是「不痛了」,而是「女性勞動力釋放+女子教育普及」。
考題常從「經濟/社會影響」的角度切入。
- 「何者有誤」題的作法:一個一個判「對/錯」並在旁邊打勾打叉,
不要憑語氣直覺。
語氣太滿≠事實錯誤。
- 維新派的口號組合要記:「廢科舉、興學堂、戒纏足、興女學」,
共同目的都是「強國保種」。
延伸:為什麼日本人急著要臺灣女性放足
表面理由是「文明開化」,實際理由是「勞動力」與「統治形象」。
① 勞動力:日本要把臺灣經營成「工業日本、農業臺灣」的糧食與原料基地,
需要大量農業與加工業人力。
纏足女性無法長時間站立、行走與勞動,等於閒置一半的人口。
放足後,女性大量投入採茶、製糖、水稻、工廠工作。
② 統治形象:日本以「文明的殖民者」自居,
把纏足、辮髮、吸鴉片列為「陋習」加以改革,
藉此塑造殖民統治的正當性。
③ 教育:放足後女子才有可能進公學校就讀,
臺灣的女子教育也是在這之後才逐漸普及。
所以 (C) 說「使女子生產力大增」是完全正確的敘述,
而且正是課本強調的重點。
類題自我檢測
① 清末主張「戒纏足、興女學」的主要是哪一群人?
(A) 清廷官員 (B) 維新派知識分子 (C) 太平天國領袖 (D) 義和團成員
②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推動的三大陋習改革,不包括下列何者?
(A) 斷髮 (B) 放足 (C) 禁鴉片 (D) 廢科舉
看解答
① (B) 維新派知識分子。康有為、梁啟超等人 1897 年在上海成立不纏足會。
② (D) 廢科舉。廢科舉是清廷 1905 年在中國本土的舉措,
不是臺灣總督府的「三大陋習」改革項目。
三大陋習=斷髮、放足、禁鴉片。
我的原始作答
當時選了 (D),紅筆訂正為 (A)。
這題的固定動作:「有誤」題要在每個選項旁邊打勾或打叉,並寫上「誰、何時」。
寫到 (A) 時會發現:放足這條線上根本沒有「清廷」這個角色。
複習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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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有把握」的會被劃掉,標「有疑問」的會被標成琥珀色,可以用「只看有疑問的」單獨叫出來。
再按一次同一顆按鈕就取消。紀錄存在這台裝置的瀏覽器裡。
還沒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