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題解析

他現在在「國會」質詢部長——立委是中央民代,不是地方選出來的

社會.第 3 冊.2026/07/21.第 19 題(時事題) | 主題:公民.立法院的職權.中央與地方民代之別

題目

某一政治人物在擔任臺北市議員時的質詢金句,被網友改編成〈沒出息〉, 一時紅遍華人社會;而如今的他在國會殿堂質詢法務部部長時反對廢死的金句, 又因北捷隨機殺人案獲得網友共鳴。

關於該政治人物現今所擔任的職位,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1. (A) 經由地方選舉而來 ← 我的答案
  2. (B) 負責國家政策規畫
  3. (C) 可以提案彈劾總統 ← 正確答案
  4. (D) 參與擬定政府預算
我的答案:(A)被「臺北市議員」這個過去的身分帶著走,選了「地方選舉」
正確答案:(C)他現在是立法委員,立法院可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
題目原文

錯在哪裡

題目問的是「現今」的職位,卻用「以前」的職位在回答。

題幹刻意寫了兩個時期:
「擔任臺北市議員」——過去式。
如今的他在國會殿堂質詢法務部部長」——現在式。

「國會」+「質詢部長」這兩個線索合起來只有一個答案:立法委員。 (能質詢部會首長的民意代表,只有立法院。)

而立法委員是中央民意代表,經由全國性的選舉產生 ——不是「地方選舉」。
市議員才是地方選舉選出來的,但那是他的「過去」。

這是本錯題本反覆出現的「讀錯問題」型: 問句寫的時間,和選項要回答的時間必須對得上。

正確解法

Step 1 先把「現在的職位」認出來
國會殿堂 質詢法務部部長 能質詢中央部會首長的
民意機關只有一個
立法院
→ 他是立法委員

「國會」在我國指的就是立法院。 市議會、縣議會叫「地方議會」,不會被稱為國會; 而且市議員只能質詢市府官員,不能質詢中央部長。

Step 2 把立法院的職權默寫出來,再對選項
立法院的職權內容
立法權議決法律案
預算權 「審議」預算案(不是擬定),
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質詢權 質詢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本題的情境)
彈劾權 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
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
罷免提議權 對總統、副總統提出罷免案,
交由全體選民投票
倒閣權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人事同意權 對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
相關人員的任命行使同意權

(C)「可以提案彈劾總統」正好對上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再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Step 3 三個錯的選項,各錯在哪一個詞
  • (A) 經由地方選舉而來錯在「地方」。 立法委員是中央民意代表,屬於全國性的中央層級選舉 (與總統選舉同日舉行)。
    「地方選舉」指的是九合一——直轄市長/議員、縣市長/議員、 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 他過去的「臺北市議員」才屬於地方選舉。
  • (B) 負責國家政策規畫那是「行政院」的職權。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規畫與執行政策; 立法院是負責「審查與監督」的一方。 一個做事、一個監督,不能混。
  • (D) 參與擬定政府預算錯在「擬定」。 預算由行政院編列(擬定),送立法院審議 而且憲法明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 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它只能刪減,不能加碼。
    「擬定」和「審議」一字之差,主體完全不同。
  • (C) 可以提案彈劾總統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提案權,寫在憲法增修條文裡。

(B)(D) 其實是同一個陷阱的兩種包裝—— 都是把「行政院的工作」寫成立法委員的工作。 兩個選項性質重複,通常會一起錯。

Step 4 中央與地方民意代表,一次分清楚
立法委員直轄市/縣市議員
層級中央地方
選舉全國性選舉
(與總統同日)
地方選舉(九合一)
質詢對象行政院長、中央部會首長 市長、縣市長及所屬局處首長
制定什麼法律 自治條例(地方法規)
選制單一選區兩票制 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
任期4 年,連選得連任4 年,連選得連任

要記住的觀念

  • 題幹寫了「以前」和「現在」兩個身分時,先圈出問句要的是哪一個。 本題問「現今所擔任的職位」,所有和市議員有關的敘述都要刪。
  • 「國會」=立法院;能質詢中央部會首長的只有立法委員。 地方議員只能質詢地方政府官員。
  • 立法委員是「中央」民代,經全國性選舉產生,不屬於地方選舉(九合一)。
  • 預算的分工要一字不差: 行政院「編列」→ 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執行」→ 審計部「審核決算」。 立法院不能擬定,也不得提議增加支出。
  • 兩種彈劾的路線: 總統、副總統 → 立法院提案 → 憲法法庭審理; 一般公務員 → 監察院彈劾 → 懲戒法院審理。 (可與 0721-10 一起記。)
延伸:立法院彈劾總統的門檻有多高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門檻極高——以 113 席計算, 提議需 57 席以上,決議需 76 席以上
而且立法院只是「提出」,最後要不要成立由憲法法庭判斷。

【和「罷免」的差別】
彈劾:追究違法失職的責任,由立法院提案、憲法法庭審理, 是法律途徑
罷免:不問有沒有違法,單純是選民不想要他了, 由立法院提案後交全體選民投票,是政治途徑

一句話記:彈劾看「有沒有錯」,罷免看「還想不想要」。

類題自我檢測

判斷下列敘述是在描述立法委員還是地方議員:
① 在議場質詢環境部部長關於空汙政策
② 審議某縣的《自治條例》草案
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④ 由選民在九合一選舉中投票選出

看解答

立法委員(質詢中央部會首長)——與本題同型
地方議員(自治條例是地方法規,由地方議會審議)。
立法委員(倒閣權是立法院獨有的職權)。
地方議員(九合一是地方選舉)—— 這才是本題 (A)「經由地方選舉而來」該出現的地方。

做法一樣:先問「他監督的對象是中央還是地方」, 監督中央部長的就是立委。

我的原始作答

原始作答

當時選了 (A),紅筆訂正為 (C)
斷在時間點:被題幹前半「臺北市議員」帶著走, 忘了問句問的是「現今所擔任的職位」。
下次的固定動作:題幹出現「當時/如今」「曾經/現在」時, 先把「現在的身分」四個字寫在題目旁邊 (本題寫「立法委員」),再帶著它去看選項。

複習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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